减免诉讼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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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诉张××、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本人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为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请求贵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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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范盛平,男,汉族,56岁,住址为 辽宁省凤城市弟兄山镇教家村一组080号

电话:010-65125885,139111625738

申请事项:申请减免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本溪钢铁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宋文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由于本事故导致本人高位截瘫,四被告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本人系农民工,经济困难,无力交纳诉讼费用,为此,申请人特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向贵院提出减免诉讼费的申请,请求贵院依照有关规定对诉讼费用给予减免,请予准许。
此致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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