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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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节能降耗工作在省经贸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指导思想,围绕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社会节能四个方面,重点抓好工业领域中的冶金、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行业节能工作,推行清洁生产,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强化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20xx年全市12家省重点耗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3.53吨标煤,同比下降13.9%,共节约11.02万吨标煤。17家资源综合利用重点企业利用固体废料124.15万吨,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废物利用堆放问题;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3.66亿元。12户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回收量达7.77万吨,销售收入10.36亿元。新型墙体生产总量为9.66亿块标砖,同比增长2.83%;新增新墙材生产线11条。全市散装水泥推广量达238.22万吨,同比增长19.96%,预拌混凝土产量为31.5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20%。
二是积极争取国债项目。积极做好国家节能备选项目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江西省玉糖糖厂(玉山)余热余压发电节能改造项目获得国家批准,已到位第一笔补助资金237万元。上饶旭日冶炼厂(上饶县)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获国家批准;20xx年第一批国家节能项目江西原生源化工有限公司(玉山)沼气利用工程和江西虎山水泥有限公司(玉山)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已获国家批准,项目建成后可分别节约标煤4万吨和1.8万吨。20xx年第二批国家节能项目江西天峰建材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上饶县)、上饶天佳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市开发区)也已获国家批准,项目建成后可分别节约标煤1.4万吨和2.5万吨。
三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家确定的环保设备,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的清洁生产,加快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加大了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力度。我市共有江西广信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已列入省重点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江铜永平铜矿、江西铜业公司德兴铜矿两家企业已经通过了省经贸委组织的清洁生产审核。同时,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污染的产业,坚决淘汰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不断提高我市环境质量。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我市紧紧围绕“节约能源,全民动员”这一主题,制定了节能宣传活动周方案,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动员组织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横幅、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节能的重要性。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科学发展理念,坚决关停和取缔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全市取缔“五小”违法排污企业36家,责令停产6家,正在异地搬迁4家,并淘汰锅炉(窑炉)13台。
五是完成绿色照明节能灯推广工作。从20xx年10起,我市在广场、小区举办多场推介会,居民反应强烈,购买踊跃。并按照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深入重点耗能企业组织召开推广说明会,配合中标厂家开展销售。去年我市推广的20万支节能灯,正式投入使用后,以每支节能灯每天平均使用4小时计算,节电120xx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的重点耗能企业,运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降耗、工业窑(炉)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电机节电、能量系统优化等技术,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并向国家申报节能备选项目,争取支持。
2、抓好节能监管
一是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察。按照省节能办的工作部署,配和省经贸委节能中心,定期对列入省百家耗能企业的节能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建立企业与管理部门的联络人制度,搭建节能信息平台与网络,定期了解和通报节能情况,帮助企业分析能源利用情况,指导企业节约用能、合理用能。
二是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严格按照《节约能源法》和《江西省节约能源条例》《江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和《江西省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中有关建设项目节能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目前我市正在起草《上饶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进行评估和审查,未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或节能评估和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从源头杜绝能源浪费。
三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电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电要优先保证;对高耗能、低产出的企业用电要严格实行错峰、避峰、限电;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高污染的企业要限制或停止供电。鼓励节电调荷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逐步建立起法律法规健全、政策配套、组织有力、机制灵活、重在实效的长效机制。
3、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媒体,结合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经贸执法宣传月”活动,向全市广泛宣传国家节能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各级各类学校、社区等平台,普及节能知识和措施,引导群众在改善生活质量的同时,培养科学的用能方式。同时,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典型和经验,及时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积极营造关注能源、重视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是强化培训。抓好重点耗能单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将节能纳入不同层次的教育和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和组织多层次的节能培训。
4、切实加强节能工作力度
一是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负责全市节能降耗的具体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成立相应的管理和协调机构。各级各部门将在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节能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能源统计制度。抓好能源消耗限额和能源消耗统计工作,建立万元GDP能耗公报制度;建立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统计报表制度。
三是分解落实节能降耗指标。每年向各县(市、区)分解下达节能降耗目标,并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县(区、市)重点耗能企业。
四是加强考核与监督检查。建立完善节能工作考评体系,突出节能工作在经济工作考核中的地位,加大分值与权重。将节能工作列为对县(市、区)、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政策执行信息反馈与督查制度,定期对节能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存在问题
1、节能的基础工作急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全市的节能基础工作远未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特别是在一些中小企业,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率、完好率还不能完全适应能源统计和考核的要求,能源统计制度也不够完善,内容不全、上报不及时,给决策部门及时准确的掌握相关信息、制订能源消耗定额、分解能耗指标、考核节能率带来一定影响。
2、节能检测、服务队伍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市虽已成立节能监察中心,但由于其性质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并且在前些年全社会节能氛围不浓的情况下,正常的节能监测工作没有市场,而且专业技术人员逐渐流失,已难以承担节能监测的任务。
3.结构性能耗上升趋势明显。当前,全市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能源消耗增加,近几年全市有色、钢铁、建材、电力等高耗能、资源型产业发展迅猛,使节能形势日趋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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