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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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做好民政系统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市、区应急管理工作目标要求,遵循“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方针和“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切实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有人管、有人落实的良好格局,确保了今年的应急管理目标工作落到了实处,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救灾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
(一)快速反应,全力以赴做好“5.12”抗震救灾工作
面对突如其来的“5.12”特大地震灾害,区民政局沉着应对、快速反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力以赴、迅速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全局干部职工大灾面前有大爱,舍己忘我、无私奉献,连续奋战在抗震救灾的第一线,圆满完成了各项抗震救灾工作任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涌现了一批抗震救灾先进典型。我局被省民政厅评为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局长胡宗倏受到国家民政部的嘉奖表彰;副局长冯龙秀受到省民政厅记二等功的表彰。
1、快速反应,立即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面对突发自然灾害,区民政局党组沉着应对、快速反应,立即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成立了区民政系统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下设指挥和后勤保障组、查灾核灾组、灾民救助和救灾物资发放组、社会捐赠组织接收组,分别由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率领展开工作。全局干部职工义无反顾、格尽职守,迅速开展并完成了灾情初查、区民政系统抗震救灾临时指挥中心搭建、恢复通讯和保证抗灾救灾信息畅通等工作。并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连夜组织殡仪服务人员奔赴重灾区接运地震遇难人员遗体;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连夜派人到成都争取救灾帐篷20顶,并组织人员运回、搭好;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人员随叫随到,保证了各项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由于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确保了各项抗震救灾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2、全力以赴,倾力做好各项抗震救灾工作。一是及时开展地震灾害核查工作。灾情发生后,局领导立即带领4个组奔赴全区各受灾镇(街道),对灾情进行了初步勘查,之后又两次专门组织人员对全区地震灾害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民政局做了报告,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二是扎实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按照区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救助工作,尽全力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先后协助各受灾镇(街道)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962人;向各镇(街道)紧急下拨大米6.355吨,捐赠衣物30余万件;指导各镇(街道)开展生产自救;及时为58648名“三无”、“三孤”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经费59.651万元;在新繁中心敬老院设立接收外地灾民安置点,共接收救助外地灾民40381人次。三是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我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散发倡议书和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及时启动全区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组织80余人冒着余震,倾力做好各捐赠点的赈灾款物的接收、管理和发放工作。共接收捐款3572.5万元,已用于抗震救灾救助工作2959.9万元;接收捐赠物资折合现金1169.35万元,全部及时送往什邡、德阳、彭州、都江堰、绵阳、绵竹等重灾区。四是认真做好重灾区地震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按照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我局及时组织殡葬服务人员和殡仪车辆奔赴重灾区,接运地震遇难人员遗体三批次共228具。为了切实做好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我局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现场,检查和督促遗体处置工作,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东林殡仪馆进行死亡人员身份核实、无名遗体样本采集和保存、殡仪馆消毒和防疫、及时处置腐烂遗体等工作,按时、顺利完成了地震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任务,有效地防止了疫情发生。
3、精心安排,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一是成立了区民政局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地震受损房屋的核查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领导。二是认真开展地震受损房屋的核查工作。我局组织了4个工作组深入各镇(街道),对受灾户住房受损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和评估。调查、评估的结果进行了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评估结果的公正、公平,为灾后重建工作的及时启动打下了基础。三是周密制定“5.12”地震住房损坏救助办法。在对地震损坏住房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我局积极配合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率先于全市制定并出台了《新都区“5.12”地震住房损坏救助办法》,为灾后重建提供了政策依据;三是及时启动灾后住房修复和重建工作。对符合灾后重建条件的,及时纳入建房范畴;积极主动配合财政、建设、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指导和督促重建工作。同时,我局积极向上争取灾后重建资金1080万元,并按照救助标准发放到各镇(街道)。通过各方共同努力,我区灾后重建工作于8月底基本结束,共为604户受灾群众进行了危房重建。我区灾后重建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4、严格规定,切实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的监管。一是严格捐赠接收和发放工作程序。明确专人负责、专帐管理,设立捐赠接收发放台帐,做到物资去向明确;二是严格捐赠款物的使用。坚持每一笔救灾资金的使用,都由纪委、审计、监察、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抗震救灾资金使用评审小组审定、核实、签字后才能拨出,切实做到用途清楚。同时,捐赠款物接收、发放情况对外公开、接受监督,增强了捐赠款物接收、发放了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捐赠款物全部用于灾民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无贪污、挪用、挤占、截留捐赠款物的现象发生。
(二)其它灾害核查救助工作及时扎实
今年9月24日,我区遭受暴风雨和雷电灾害袭击,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镇(街道 )、村、社区以及受灾户家中调查、核实灾情,并上报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为因冬令春荒导致临时生活困难的部分受灾人员,及时发放救助金15万元,救助受灾群众1875人。
二、涉军维稳工作稳妥推进
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积极发挥牵头部门协调作用,做好涉军维稳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等工作,扎实做好参与上访接待、信访(网上)回复、政策宣传、矛盾排查、人员监控,对涉军矛盾和问题,不推不拖、不躲不绕,切实履行了职责。同时,结合重大节日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大重点对象的排查、监控和教育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照辖地管理原则落实了监控、包案责任制,共同处理好志愿兵到北京、省、市上访和聚集事件。按照政策规定,对安置企业破产、生活确实困难的志愿兵实施了临时生活救助,今年共有17名生活确实困难的志愿兵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1540人次,救助资金26万余元。20xx年,做到了涉军人员零上访、零进京、零聚集。
三、认真抓好社会事务性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1、殡葬改革工作。今年,我局组织人力深入各村、社区大力开展“摒弃陋习、弘扬文明、绿色殡葬”宣传活动,共出动殡葬宣传车16台次,悬挂标语101幅,散发宣传资料20xx年,全区共火化遗体6993具,其中新都籍户口3476具,火化率达100%。
2、加大社会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力度。一是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支持下,进一步加大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及时会同区级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二是加强了对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繁华地段、车站、旅游景点、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地段的 查救助,不分白天、黑夜,随时、不定期上街实施主动救助。三是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分类施救。对需要救助的对象给予及时依法救助,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除解决他们的饥渴问题外,积极劝导其尽快回家与亲人团聚;对自愿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按照逐级救助的办法,送往成都市救助站进行类别救助;对以流浪乞讨为幌子进行非法活动的人员,联合公安、城管部门进行引导、劝导和依法处理,为我区提升城市形象,创建文明城市做出了贡献。全年共依法救助600人次。其中男性399人、女性184人、儿童108人,精神病48人,救助率达100%。
3、老龄工作。今年,我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做好820名老人居家养老帮扶和“家庭赡养”工作,稳妥推进城镇孤寡老人集中供养,通过各级努力,已将全区城镇51名孤寡老人纳入了集中供养;积极协调司法部门加大不赡养、虐待老人案件的惩处力度,圆满完成了不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发生率每万户低于2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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