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物价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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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教育局:

根据我中心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街道南京小学内附设街道中心幼儿园,改造旧校舍、添置相关设备即可开办,现改造旧校舍、添置设备需要资金18万元,特向你们申请,具体如下:
一、改造旧教学楼作教室、睡房共18个(14个教学班),计100万元
二、建造厨房、厨具、餐具,计3万元
三、添置床、玩具等计13万元
四、平整学生活动场所及安全网,计12万元;

特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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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实名举报”幼儿园收赞助费 物价局称缺证据

幼儿园赞助费屡禁不止,昨天下午南京的一位家长杨先生带着一段视频到市物价局“实名举报”幼儿园收赞助费。
  今年5月份,杨先生来到建邺区一家幼儿园咨询入园政策。园方表示,幼儿园正在装修,还准备新购买一批玩具,都需要社会上的资助,“不靠大家,我们周转也不是那么方便的。”杨先生想,赞助费不是违规的吗?于是就没有允诺交赞助费,回家等消息去了。这一等就是好几天,6月初,杨先生的母亲再次去幼儿园打听孩子上学的事情,却被园方告知不能录取他家的孩子。杨先生一气之下带着手机悄悄去幼儿园录下了视频。视频里,记者看到,幼儿园的老师有这样一段表述:“我们是不收赞助费的,但我们也需要各界的帮助,反正家长都是自愿的。”

  带着这段视频,杨先生于昨天下午来到南京市物价局举报。在仔细观看了杨先生带来的视频后,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段视频并不能作为幼儿园收取赞助的有用证据。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杨先生并没有实际交赞助费,也没有提供幼儿园收取赞助费的票据,这就无法在法律上形成有效的证据。不过,杨先生的这段视频可以说的确为物价部门提供了线索,下面他们将重点对杨先生投诉举报的这家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  

  南京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颇显无奈:他们曾试图说服一些交了赞助费的家长提供证据,可家长怕连累孩子,都不愿意提供证据。这也让赞助费的“举证”陷入“两难”。“现在,我们能靠的主要还是自己找证据,目前幼儿园赞助费的查处已进入证据排查阶段,但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





法定依据
《价格法》第二十条
《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三条

 
办理程序
1、受理
2、调查
3、听取意见
4、制定方案
5、审议
6、决定
7、公告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成本资料。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20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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